所有的人,都被吓得忘了呼吸,忘了说话,甚至忘记了自己还活着。

    一个秩比一千石的上县县令。就这么,没有经过审判。没有经过定罪,甚至没有逮捕,就这么直接被杀了,脑袋在地上打滚,喷涌而出的鲜血,将地面染成了红色,在火把的照耀下,格外的渗人,也格外的让人恐惧。

    刘彻却好整以暇的拿起一块抹布,擦拭了一下,宝剑上沾染的鲜血。

    杀人?

    对于他来说,这还是第一次。

    说实话,他心里也有些恶心,更有些畏惧。

    毕竟,对于一个锦衣玉食的皇室成员来说,杀人这种事情,确实有些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然而,新丰县出了这么大丑闻,想不杀人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真要弄到朝廷上,而这个县令居然还活着。

    那无疑要引发一场地震。

    到时候,为了自己的乌纱帽,也为了自己的前程,嘿嘿,廷尉、御史大夫和丞相内史以及相关的官员,都会跟刘彻拼命。

    官字两张口,无耻就是他们的代名词。

    为了给自己洗白,刘彻相信,这些家伙,什么事情都能干出来!

    当年,李斯与赵高,不就是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,居然做出了篡改始皇帝遗诏,赐死公子扶苏,将军蒙恬的事情吗?

    毫不夸张的说,秦国之所以二世而亡,赵高与李斯,绝对立下了汗马功劳!

    是以,刘彻根本不敢去赌,朝臣们会甘心情愿的认罪。

    何况,一下子就让内史廷尉御史大夫甚至丞相一古脑的倒台,这不符合刘家的利益,更不符合刘彻自己的利益。

    于是,这个新丰县县令,无论他是否对此知情,他都必须死!

    而且必须现在立刻死!

    否则,让他活着进了廷尉大牢,天知道,事情会怎么发展?

    至于刘彻一剑砍下他的脑袋,在某种程度上说,确实不合适。

    朝野肯定要对此议论纷纷。

    但除此之外,刘彻确信,他本人不会有一分一毫的损失,搞不好,皇帝老爹还会嘉奖!

    嘿嘿,当年,皇帝老爹可是在长安闹市一棋盘砸死了吴王太子啊!

    谁见过他为此受到过半分斥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