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风更惊讶了:“难不成你知道?”

    小疯子一脸得意:“我当然知道!”

    她掰着指头数起来:“他身上有迷香、毒香、十几种蛊虫,两把软剑——藏在腰带里,还有一个布囊,里面装着被药浸过的小石子,可以防备迷香跟毒香……”

    楚风抓出几颗小石子:“是这个吗?”

    小疯子面露惊诧之色,搁在鼻子底下闻了闻,一把撇开了:“我还当是真的——这又不值钱,只能防迷香入体,满大街都是!”

    楚风忍俊不禁:“你知道的还真不少,你是干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我?我呀……”

    她顿住了,脑中突然一片空白……

    对呀,她是干什么的?

    好像有记忆以来,她一直靠偷为生。

    每天浑浑噩噩混在街上,跟着一个又一个乞丐……

    她无父无母,没有亲人,像石头缝里蹦出来的。

    曾经有一个带她讨饭的瞎子说:有人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。

    这“碗”就是指讨饭的碗!

    那是一个很好的搭档——瞎子跟小娃娃,总能博得很多同情。

    他们从边界镜安一直步行来到江州,历时两年,看了很多风景。

    也挨饿受冻,也遇到过危险。

    在徐州县城讨饭时,一个牙婆子看出她是女孩儿,领着几个五大三粗的妇女把她抢走了。

    瞎子被打断了腿,在街上趴来趴去,三天后就跌进水井淹死了。

    她在一个大房子里蹭吃蹭喝,敷衍地学着唱歌跳舞,弹琴写字。

    其实日子也还不错,而且这些东西一学就会,她在那里盘桓了半年犹有余,终于憋不住了,卷包了一大笔钱跑出来。

    她女扮男装,四处挥霍,潇洒了半个月,千金散尽。

    当时也不觉得惋惜。

    钱来的太快,本身就自贬身价。

    而且走到哪儿都得带着,她觉得太重,压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