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人,十多年来他只碰见过三个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还是跟老廉一起审的……三个都死在堂上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京城的兄长们活动,他这个官袍已经扒了三次。

    按大齐律,人犯未吐露案情就被打死的,官员要革职查办。

    如果人犯家属一直喊冤,闹到廷尉大人处,不仅要革职,还要按律处罚,最轻也是刺字流放!

    幸好这种犯人大多茕茕孑立、形单影只,没什么牵挂也不惜命,否则,自己这三回足以发配边关了!

    邹鸿提笔在宣纸上写下一行字:“犯人可有家属”?

    廉太守没理解他的深意,以为只是例行了解,提笔回道:“没来得及打听,不知道”。

    邹鸿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当着太子的面,审不出来是无能,打得多了是残酷。

    皇家可不是普通世家贵族,百姓是他们羊圈里的羊,官员是他们养的狗——养狗是为了看羊护羊,如果狗把羊吃了,那就没必要养着了。

    深谙个中真理的邹都尉一向是一条懒散而小心的狗,以为远离主人,可以衣食无忧混日子,谁成想碰上这么桩大案,还跟储君打起了交道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