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不就得了,为了避免去年的事情发生,现在咱就去南方,至少南方冬天暖和,池塘河流不会结冰,哪怕到了冬天都还能钓鱼呢,哪像咱之前呆的地方,别说找吃的了,出门都困难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用不着现在就去吧?这才刚开春呐!太早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懂个屁,现在不去,难道你想夏天顶着太阳去?热不死你!等夏天过了再去,又很快入冬了,时间上我怕来不及,保险起见,现在过去最好。”

    老皮说得有点道理,如果只是单纯赶路,那倒是花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到南方,可问题是,路上要解决吃喝拉撒睡,还得躲丧尸,等到了南方还得找个合适的地方安顿下来,稍微休整一下庇护所之类的,怕是又快到秋天了。

    “皮爷!皮爷!”

    前面的三儿将自行车就那么放在高速中间,用手擦了擦应急车道孤零零一辆车的玻璃,随后朝着后面大喊。

    “又怎么了!”老皮无奈,这三儿都三十多的人了,还像个小孩一样一惊一乍。

    “这里面有个娘们儿!你快过来看!”三儿高兴地大喊。

    “死的还是活的?”

    “死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他娘的这么高兴干什么?想跟她配冥婚啊?”

    “不是!她包里有吃的!”三儿很是兴奋。

    老皮停下车,胡少典立马跳下来,靠近一看,瞬间来了兴趣。

    这个女人不知道已经死了多久,但奇怪的是尸体并没有呈现巨人观或者白骨化,而是成了干尸,皮肤紧紧贴在骨头上,乍一看,还以为是谁家的腊肉。

    三人对死人没有任何兴趣,而是想把她旁边副驾驶上的包给弄出来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名牌的手提包,容量非常大,没有拉上拉链,就那么敞着,一眼就能看到包里最上面的东西,一瓶可乐,还有一包零食。

    胡少典跟三儿对视了一眼,随后点点头,拿手敲了敲玻璃。

    这样做的目的就是,确定车内这个女人到底是尸体,还是因为长期没有进食而陷入休眠的丧尸。

    他们之前在冬天的时候研究过,很多丧尸在长期没有进食的情况下,会陷入一直类似于睡觉的状态,但却不会死,直到某天被什么动静吸引,然后才会活动。

    而这个女人这种没有腐烂的干尸形象,很符合这种状态。

    “喂,醒醒,吃饭了!”

    车内没有反应,但胡少典却依旧拍着玻璃,三儿则是绕道副驾驶,在胡少典的掩护下,轻手轻脚地开锁。

    老皮端着枪,警惕地看着四周,一旦有情况,他就会做出反应。

    三人分工明确,一人放风,一人吸引,一人撬锁,配合非常默契。

    “咔嗒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