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别嫌弃就好。”

    老铁从旁边拿过了一叠白纸,是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出来的,用一个单调的黑色燕尾夹夹住了,厚厚的一刀,起码也有几十万字了吧。

    林枫也就是随便看看,一则是好奇,另一则也是为了表示尊重。

    毕竟老铁提到了自己在写东西,一般写东西的人,都希望别人能看看自己写的,给一句好评。

    林枫的目光落在了题目上《我的盗墓诡事》,作者老铁。

    盗墓?有没有搞错,竟然是盗墓!

    这让林枫差点震落了手中的那一叠稿纸。

    林枫因为阅书无数,所以知道前世写盗墓的,曾经出现过两套超级畅销书,一套是《鬼吹灯》、一套是《盗墓笔记》,不仅在网络销售订阅销量很好,也出了实体书,拍成了电视电影,其中一部的票房还超十亿。

    但是,林枫也记得这两本书的成书时间都要在2006年以后了。

    然而,老铁却在1999年就已经写了那么多字的《我的盗墓诡事》了,这特么是赶在时代的前面了。

    当然,还是要看内容。

    文创这个行业,就是内容行业。假如内容不行,就是题目再牛,题材再牛,也吹不起牛逼来,就算吹起来了,最后牛逼也会破。就像前世有一部叫做《上海堡堡》什么的科幻片,上映前吹得风风火火,结果一上映立马原形毕露变成裸泳,扑街扑得眼睛鼻子都看不见了。

    所以,老铁这个《我的盗墓诡事》也得看里面的内容到底如何,才能确定有无价值。

    林枫继续往下看。

    开篇是“七岁那年,我第一次跟着爷爷去盗墓,在昆仑腹地。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看到女尸,不,应该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尸,就跟活着的人一样……甚至比活着的最漂亮的女人,还要美。”

    不得了啊!这个开头,不简单了。

    林枫继续看了几段,感觉自己被深深吸引住了。

    林枫隐隐地感觉,这部《我的盗墓诡事》有搞头。

    林枫强行将目光从页面上拉了回来。

    老铁带着弱弱的期盼,问林枫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

    林枫没有直接说“写得太好看”了,而是说“老铁,你能将这份手稿借给我带回去看看吗?这周末我还给你。”

    尽管林枫没有说“好”,但是他想要带回去看,还是让老铁挺高兴的“没问题啊。你带回去吧,反正我电脑上还有存档的。现在,每天晚上我还在写。”

    林枫又问了一句“老铁,这盗墓诡事,是你的亲身经历?”

    老铁笑了笑说“百分之五十吧,我在7岁的时候真跟着我爷爷各处去盗墓,不过在77年恢复高考之后,我爷爷说,盗墓这个行当见不得光,你不能再干了。还是要读书,在我们国家,还是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。后来我就去考了大学。再后来,赚了点钱,也算衣食无忧了,可是心里一直想要是把那段经历,写出来。

    其中也有少虚构的地方,那也是为了让爷爷的形象以及他的那些漂亮女人更加生动,有趣。这也算是我对那段岁月的一个交代吧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