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,当他看到黑衣人那双期待而有些焦急的眼睛的时候,他知道自己不能不这么说。

    而且,他相信,另外一双眼睛一定也在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来,再尝尝我们自己种的菜,雪儿的手艺很好的”。黑衣人不由分说,已经把一碗满满的饭菜放到了白衣人面前。

    雪儿,不用说一定是女主人的名字。

    白衣人忽然明白了,这三年来,黑衣人手上拿的已经不再是杀人夺命的利剑,而是耕地除草的犁锄。

    他关心的也不再是江湖的恩怨,门派的争端,这些事,可能还比不上如何阻止野兽来地里偷菜更重要。

    所以,他的剑慢了,他的人变了,一切只不过是因为他有了一个温暖的家,有了一个他深爱而且也爱着他的女人。

    而这一切,不过只是三年的时间。

    一段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的时间。

    三年前,正是他们在通州最后一别的时候。

    他还记得那天的情形,他还清楚的记得那天下着不大的雪。

    ------飘飘洒洒的白雪。

    三年前,通州,飘雪,雪儿。

    白衣人的心又开始加快跳动了。

    他的搜索忽然好像有了答案。

    “兄弟,还记得三年前吗?”黑衣人又呷了一口酒,正在把一筷菜肴满意的咀嚼着。

    那情形,就像是以前他又创出什么新奇的剑招时那样满意、享受。

    只是现在的表情,已经代表了另外一种不同的意思。

    以前,真的是好遥远的从前啊。

    酒虽不是好酒,但是两杯下肚之后,白衣人的情绪明显轻松了许多,现在他正端着酒杯缓缓的道:“我还记得那天我们两个正从一家当铺逃出来,后面被一群乞丐追打,那只是因为你非要把一件破袍子当一千两银子,说实话,我直到现在都想不通你是在哪找到那么一件破袍子的,好像除了窟窿还是窟窿。”

    黑衣人也笑道:“那家当铺是出了名的为富不仁,我早就想找机会去寻他们的晦气了,至于那件袍子,是我从一个孤寡老婆婆哪买的,花了我整整五百两银子。”

    白衣人道:“五百两银子买一件破袍子,这种事也许只有你做的出,不过想想,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被人追赶的滋味了。”

    黑衣人道:“我记得当时你故意大呼小叫,一副吓破胆的样子,只是在我这样的内行看来,火候未免过了一些”。

    白衣人道:“我只是想装的像一点而已,我真想知道,如果那些乞丐知道我们的真实身份会有怎样的表情。”

    黑衣人道:“放心吧,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我们是谁的,因为在他们看来,像我们这样冒名顶替的小混混简直司空见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