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亟摇摇头,一本正经道:“身娇体软好推倒的BOSS才讨人喜欢。”

    维尔斯听明白了:“你想推倒我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吴亟愣是让口风拐了个弯,“重点难道不是‘讨人喜欢’?”

    “因为喜欢,所以想推倒,我明白的。”维尔斯自有一套思维逻辑,抱着吴亟就开始蹭起来,“但我可能不够软。”

    吴亟生怕他下一秒就要舔自己脸了,慌忙挣扎着转过身,拿后背冲着他,随他蹭去。

    怎么忽然就变身成金毛了?

    可他真·一头金毛的时候,性格也不这样啊。

    那会儿每天都在装模作样,拽得不行。

    吴亟想不明白,索性闭上眼睛,不再为难自己。

    屋里没人说话,灯光悄然暗了下来。

    深沉的夜色中,维尔斯自身后圈着吴亟的腰,鼻尖惯常埋在清爽的发丝间,感触那阵暖烘烘的人气。

    无论吸溜多少次,都很上瘾。

    吴亟不太习惯被人这样搂着,仿佛翻个身都困难。

    但在人迹罕至的荒野里,躺在空落落的床上,墙离得远,近乎形同虚设,背后能有个实物贴着,又很有安全感。

    于是别扭归别扭,实际吴亟还是很快就睡着了。

    维尔斯渐渐放慢了呼吸的频率,直至回复原先那中半死不活的状态——

    脸不红,气不喘,要不是那双漂亮的眼睛偶尔还会转上一下,吴亟半夜醒来都能吓死。

    以为自己被什么山村艳尸给缠上了。

    午夜,月上梢头。

    维尔斯悄无声息地收起手臂,掀开被角下床。

    这时吴亟已然睡熟了,对此一无所觉。

    恋恋不舍地盯着人看了一会儿,维尔斯放轻脚步,倒退着渗入墙里。

    经过数秒潜行,他来到一处神秘的地界。

    比起郊外,这里更显诡寂。浓墨般幽暗的空间里,就连稀薄的月色也无法趁隙而入,更别提活物存在的形迹。

    但维尔斯却如入无人之境似的,自动避开可能有的阻碍,甚至偶尔弯下腰,在地上挑挑拣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