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天陈大力在面试其他人选的时候,接到了潘岳那边同意的回复电话。
由于白天的安排已经满了,陈大力跟对方约好晚上一起吃个饭,商讨一下更具体一点的细节问题。
没有出乎预料,潘岳选择的是第二种入伙合作模式。
除非脑子锈透了,不然谁会选择第一种拿那点死工资?
说句不好听的,八千块在很多城市已经算可以的收入了,但并不包括在京城。
原来陈大力上班那会儿,干了那么多年跑那么多业绩不也才这个数。
就也只是从地下搬到了半地下而已。
何况潘岳是混直播行业的从业人员,比其他人更了解陈大力他们现在的实力和地位。
这样一位风评跟能力俱佳的大主播邀请合作,难道不香吗?
经过协商,最终敲定了具体的合作内容。
潘岳以能力加入,占比两成,总体负责直播的所有后勤等必要工作。
比如分析直播间观众数据、不同直播内容的受欢迎程度、北地直播间视频等自媒体的维护和运营、粉丝的维护运营等等。
当然光靠他一个人这么多工作是干不过来的。
陈大力需要根据对方的要求,负责招聘人员,由潘岳带领组成团队。
相对应的,陈大力除了主抓人员招聘和考核之外,未来直播产生的收益,需要分给潘岳两成。
其他人员的工资,也按照所占比重,由陈大力发八成,潘岳两成。
所谓的直播收入并不单指每个月的工资和礼物打赏。
线下活动,广告代言这些,也算在其中。
对此在提前跟其他两位发这事儿的时候,他们有点不太痛快。
“为什么咱们努力这么久,干出成绩来了,结果来了一个摘桃子的?没有共患难过,直接一起享福是不是有些不太好?”
对于两人这个想法,陈大力是十分理解的。
任谁通过自己努力白手起家,发财后跑来了其他人一起享受自己辛苦赚来的财富,都会不痛快。
但是这种想法,干不成大事。
“你们说的有道理,但是也想想其他的那些公司,那么多公司企业,有很多也是个体干起来的,从一个人或者两口子最后变成大公司大集团。
可他们在招募那些有经验的管理者的时候,不也都心甘情愿分出激励股份吸引人才?
由于白天的安排已经满了,陈大力跟对方约好晚上一起吃个饭,商讨一下更具体一点的细节问题。
没有出乎预料,潘岳选择的是第二种入伙合作模式。
除非脑子锈透了,不然谁会选择第一种拿那点死工资?
说句不好听的,八千块在很多城市已经算可以的收入了,但并不包括在京城。
原来陈大力上班那会儿,干了那么多年跑那么多业绩不也才这个数。
就也只是从地下搬到了半地下而已。
何况潘岳是混直播行业的从业人员,比其他人更了解陈大力他们现在的实力和地位。
这样一位风评跟能力俱佳的大主播邀请合作,难道不香吗?
经过协商,最终敲定了具体的合作内容。
潘岳以能力加入,占比两成,总体负责直播的所有后勤等必要工作。
比如分析直播间观众数据、不同直播内容的受欢迎程度、北地直播间视频等自媒体的维护和运营、粉丝的维护运营等等。
当然光靠他一个人这么多工作是干不过来的。
陈大力需要根据对方的要求,负责招聘人员,由潘岳带领组成团队。
相对应的,陈大力除了主抓人员招聘和考核之外,未来直播产生的收益,需要分给潘岳两成。
其他人员的工资,也按照所占比重,由陈大力发八成,潘岳两成。
所谓的直播收入并不单指每个月的工资和礼物打赏。
线下活动,广告代言这些,也算在其中。
对此在提前跟其他两位发这事儿的时候,他们有点不太痛快。
“为什么咱们努力这么久,干出成绩来了,结果来了一个摘桃子的?没有共患难过,直接一起享福是不是有些不太好?”
对于两人这个想法,陈大力是十分理解的。
任谁通过自己努力白手起家,发财后跑来了其他人一起享受自己辛苦赚来的财富,都会不痛快。
但是这种想法,干不成大事。
“你们说的有道理,但是也想想其他的那些公司,那么多公司企业,有很多也是个体干起来的,从一个人或者两口子最后变成大公司大集团。
可他们在招募那些有经验的管理者的时候,不也都心甘情愿分出激励股份吸引人才?